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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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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春播夏种秋收冬藏,这八个字道尽了庄稼人的一年。辛苦了一年,庄稼人最盼着,也是最欣喜的就是秋收,收了粮食,心里有了底才能安生的过冬,再暗暗寄望明年也是这样的好年景。

    本来秋收大郎也应该有假的,却赶上太后的寿辰,今年太后六*寿,在现代还远远算不上老的年纪,在这里却已经成了老寿星。

    皇上很早就下了圣旨,今年要大办太后寿诞,举凡四品以上的官儿都需回京祝寿,四品以下的地方官也要送上寿礼,一个也不能少,这是普天同庆的节奏啊。

    而大郎作为京畿护卫部队骁骑营的一员,也就理所当然牺牲了秋收的假期,执行安保工作,在碧青看来,大郎的工作就是保安,有时想想大郎穿上现代的保安制服,碧青就觉格外好笑。

    不管大郎回不回来,家里一样忙碌,别人家正收地里的黍米,只有碧青跟王富贵家,忙着刨地里的山药蛋。

    今年的雨水足,日晒长,肥水又跟的上,远不是菜园子能比的,一棵番薯藤底下挂着一串十几颗,个个都跟小孩脑袋一样大,小的也比拳头大,洗剥干净,一撅两开,中间嫩红的瓤子,光瞧着就叫人流口水。

    碧青家地里的番薯比王富贵家要大的多,一家子大大小小老老老少少,齐上阵挖番薯,就连碧青的爹都来了。

    养了大半年,身体好了很多,除了仍有些消瘦,也能干些活了,碧青本来不让她爹过来,怕地里的秋阳大,着了热,她爹却不依,说庄稼人哪有怕日头大的,日头越大收成越好。

    碧青没辙只得找来个大些的斗笠,给她爹戴上,嘱咐碧兰盯着些,又在她爹腰上挂了装水的葫芦,里头是一早熬得荷叶茶。

    大郎没回来,却来了个不速之客,杜子峰又来了,王富贵最终没听碧青的劝,怕耽误了收成,番薯只种了一亩,不一会儿就挖完了。

    杜子峰就来了碧青家的地里帮忙,碧青家的地不多,人倒是不少,小五三口子都来了,狗娃子说话晚,腿脚却硬,快三岁了,跑的飞快,在田里来回窜,一会儿摔个嘴啃泥,爬起来的时候,咬了一嘴绿油油的番薯藤,引得大家哈哈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见大家都笑他,小家伙不干了,眨巴眨巴眼,撇撇小嘴眼看要大哭,何氏急忙过去,把他嘴里的番薯藤拿下来,掏出一块麦芽糖塞进狗娃子的小嘴里,小家伙眼里还噙着泪花呢,小嘴已经咧开呵呵笑了,这就是孩子最容易满足。

    王青山家的地少,五亩黍米昨儿就收完了,今儿听说碧青家挖番薯,一大早就来帮忙,王兴的大哥王福上个月娶了邻村的小寡妇,一个五大三粗的女人。

    碧青送了一份厚礼,还去帮忙了,迎着新媳妇儿进门的时候,就想起了大郎,琢磨这女人块头跟蛮牛倒是绝配,自己这小身板儿,每次蛮牛抓她手腕的时候,碧青都怕他把自己的腕子撅折了。

    虽说是寡妇,王青山两口子对这个大儿媳妇儿却很满意,因为能干,自打进了门,里里外外的活儿,都能拿的起来,块头大,力气也大,自己费了半天劲都拔不出来的番薯,她轻轻一提,连着地里的番薯都出来了。

    不服不行啊,就凭这份力气,自己拍马也赶不上,没见周围地里好几个婆婆都羡慕的望着王兴娘吗。用王兴娘的话说,丑怕什么?能干就成,关了灯还不都一样,话糙儿理不糙,就看自打娶了媳妇儿,常咧开嘴傻笑的王富就知道,对这个丑媳妇儿非常满意。

    碧青有时总想,要是大郎也娶这么个媳妇儿,是不是比自己强,至少能碰,以蛮牛的禽兽样儿,管什么好看不好看,能使唤比什么都强。

    碧青正自己在这儿瞎想呢,忽听旁边杜子峰喃喃的道:“果真收成好,果真好收成,这么算着,一亩怎么也有几千斤了。”

    碧青看了看地头挖出来的番薯道:“我估摸着四五千斤总是有的。”

    杜子峰抬头看着她,那张一贯冷静的脸上有些激动的神色透出来:”这个可能在旱地里种?“

    碧青大概知道他想问什么,想了想道:“据我所知,这东西不挑地,我家菜园子里的地并不好,收成也不差,只不过,再不挑也得有水,旱地也不能一点儿水没有,不过,比起麦子要好种的多,更大的好处是耐储存,家里挖个地窖存在里头,搁一年也不会坏。”

    现在的碧青完全把杜子峰看成了自家的大靠山了,颇有种知不无言言无不尽的意思,如果这家伙能早一天飞黄腾达,自己的发财大计,没准儿也能早一天实现,这是相辅相成的关系,也可以说是一根绳子上拴着的两只蚂蚱,至少她自己这么觉得。

    杜子峰点点头,表示知道了,然后接着埋头挖番薯,那个认真劲儿,不知道的谁也不会把他跟间河县的知县大人连在一起。

    自己的婆婆跟爹娘,在一开始的恐慌之后,逐渐接受了县太爷出现在自家地头帮忙的现实,只不过还是尽量远着他,仿佛他是吃人的怪兽。

    五亩地的番薯足足挖了一天,才算都挖出来,找王富贵家借了牛车拉了足足十几车才把地里的番薯都拉回去,满满当当堆了一院子。

    家里的地窖还是麦收大郎回来重新挖的,阔出去很多,也深了不少,如今装的贼慢,除了番薯还有萝卜,南瓜,白菜,都是为了过冬储备的。

    很快县衙司农部的人来了,照着一文钱两斤的价儿先收了王富贵家的番薯,再收碧青家的,王富贵就是为了应付杜子峰,种了一亩番薯也没怎么上心打理,就这样还收了两千斤,得了一两银子。

    捏着刚到手的一两银子,两口子悔的肠子都青了,当初王富贵是想听碧青的话种五亩番薯,可桃花娘不答应,怕到时候没收成,五亩地都打了水漂,可不得心疼死,勉强答应种了一亩番薯,哪知道官府真金白眼的往外掏啊,再说也没想到,真有这么多收成。

    碧青家精心种的番薯,收成翻了两倍还多,五亩地共得了三万多斤番薯,十五两银子的进项让整个王家村都沸腾了,谁能想到,大郎家种的这个番薯能值这么多钱,这哪儿是种番薯啊,简直就是种钱呢,更何况,还有番薯藤。

    去年碧青刚来王家,来不及储备太多东西过冬,番薯藤就成了好的,今年不一样了,菜园子里种的菜都收了,番薯藤更是多的拉都拉不回来。

    碧青叫王兴小五就拉了两车回来,预备着喂猪喂鸡鸭,至于人,今年就不吃了,番薯藤这东西虽好,鲜嫩着吃还成,当干菜吃,便有些硬了,今年碧青晒了许多野菜,到冬底下掺着肥肉包饺子最香,地里剩下的番薯藤,就由着村里的人随便拉。

    不止王家村的,附近的村里都来了人,背筐的,挑担子的,没有半天儿,地里的番薯藤就一点儿不剩了,那些乡亲也仁义,拿走了番薯藤,顺道把碧青家的地给平整了一遍。

    碧青觉得好笑,杜子峰挨村让他们种的时候,谁也不种,这一见着东西,连番薯藤都成了好的,估计明年不用杜子峰挨村做工作,间河县的地里再也瞧不见别的庄稼了,自己可以考虑种点儿黍米,毕竟,如果大家都种番薯,黍米的价说不定就高了,自己家种点儿够吃的就成。

    至于番薯,明年秋天大丰收的时候,官府也不会一文两斤的收了,这是必然趋势,谁也改变不了。

    不过,如果明年赤地千里的深州下一场雨,即便不下雨,官府领头打几眼深水井,种番薯倒是最合适,深州的地面大,间河县这点儿番薯,官府都收上去做种薯也不一定够,所以,一两年内应该还算紧俏东西,再往后就会臭遍街,到那时,估计比什么都便宜。

    自己是不是跟小五商量着开个作坊,红薯的用处可并不只局限于蒸煮烤炖,还可以做淀粉,做红薯粉,做干粉条,红薯糕,红薯饼,红薯球甚至炸薯片。现代的时候,自己最爱吃的那个一圈一圈串在木签子上的,就是红薯做的,总之,大家都不种的时候,自己种,大家都种了,自己就可以搞衍生产品了,只有处处领先一步,才能赚到钱,跟风永远赶不上好行情,这是赚钱的铁律。

    丰收是农家的大事,累了一天,自然也要吃点儿好的,尤其今天还有客,虽说不是自己请来的,好歹是合作伙伴,又是父母官,招待顿饭也应该。

    王家今天异常热闹,人太多,桌子就摆到了院子里也不够,四张小方桌拼在一起成了一张大桌子,小板凳不够就坐砖头,庄稼人没那么多讲究,再不成就蹲着,只要看见满院子的收成就比什么都满足。

    碧青下午就宰了一只肥肥的母鸡,用小火炖了一个时辰,酥烂非常,早上还叫二郎跑了一趟邻村,去小三师傅哪儿买猪肉,跟二郎交代好要前膀子,顺道叫二郎给猪倌背了半筐番薯过去。

    猪倌是厚道人,给二郎搭了好几根大棒骨,用斧子劈开,开水冒了,放在大锅里熬汤,开了就把灶膛的火焖住,小火熬了一天,这会儿就是一锅最浓稠的大骨汤,奶白奶白的。

    前膀子肉剁成馅儿汆丸子,丸子汆好,把切好的白菜倒进去,见个开儿就成了,有汤有菜还有肉,更有营养,对于辛苦了一天的家人,是最好的饭,就着软软的发糕,一人一碗吃的西里呼噜,别提多香了。碧青越来越喜欢做饭,看着家人满足的吃着,就觉的特别幸福。

    杜子峰吃了两碗,他家那位一脸深沉的家仆吃了四碗,那些衙门司农部的人,碧青也都留了下来,他们吃的更多,等碧青忙活完的时候,一大锅丸子汤连一滴都没剩下。

    碧青摇头失笑,拿着炖鸡的汤给自己下了一碗面条,不用放什么,只撒上一些切碎的葱花,卧一个鸡蛋,就是一碗最地道的阳春面。

    碧青吃的时候,小海凑了过来,盯着自己碗里的面条吞口水,一个劲儿的问:“姐你的面好不好吃?香不香?”白等碧青又给他擀了一碗面,这小子才闭上嘴。

    杜子峰吃完了,没急着走,而是坐在院子里四下看,脸上虽然仍没什么表情,心里却不然,记忆中的家,不是雕梁画栋的相府,而是跟母亲相依为命的小院,小小的院落,清清静静的,除了一个老仆就是他们母子。

    他娘不会做饭,灶上的事都是老仆干,老仆手艺很好,后来自己才知道,老仆是京城最有名的状元楼的厨子,最拿手的是一道清蒸狮子头,自己百吃不厌,自己的嘴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养刁的。

    后来进了相府,相府的饭菜都有些难以下咽,所以,在父亲眼里自己成了挑嘴的,外放来冀州,除了忠叔还叫相府的厨子跟了来,丞相大人一片拳拳爱子之心感天动地,可惜就算感动了天地,也不会触动自己分毫,因为他很清楚,父亲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杜家,或者说,为了他自己。

    朝堂上都知道相爷精于算计,是个走一步看三步的主儿,这样的权臣,一辈子都在谋划铺路,自己不过是他手中的一颗棋子罢了,因为大哥是个混账,所以自己这个弃子,有了出头之日,当年的冷酷,如今的怀柔,都只有一个目的,这就是自己的父亲,高门大户的相府从来就是家。

    杜子峰原先以为自己跟母亲相依为命的小院就是家,可现在才明白,自己记忆中那个家差了很多很多,这里才是一个家,有个聪明而能干的主妇,她能友爱四邻,能计划未来的日子,还有一手神奇的厨艺,能把最平常的吃食,做成世间极品美味,她把自己的日子过得红火温暖,即使自己这个看客,都有些留恋这样的温暖,不想走。

    不想走也得离开,这里毕竟不是自己的家,能得她招待一顿饭,估摸还是看在那片山桃林的份上,这丫头除了对待家人,对别人都算的清清楚楚,尤其自己,王大郎倒是有些运气。

    杜子峰的马车离开王家村很远了,还忍不住撩开车帘往后看,王家的小院在昏黄的暮色中渐渐消失,直到什么都看不见了,杜子峰才放下车帘闭上眼,脑子里却仍然回荡着刚才的情景,只要一想就觉分外温暖,尤其这样的深秋里,驱赶了不少萧冷。

    碧青没功夫理会杜子峰想什么,她正想着是不是给蛮牛送些番薯过去,军营里的吃食很是贫瘠,番薯还算个新鲜东西,正巧小五相熟的商家,有去京城拉货的车马,碧青答谢了人家半袋子番薯,把整整一麻袋番薯送去了京城。

    还有,蛮牛临走说了无数遍的家书,碧青想了很久,都不知道怎么给大郎写信,大郎不识字,自己写什么他都看不懂,都得让那个叫崔九的念给他听,他想让自己给他写什么,提笔很久终于落笔。

    “大郎亲鉴,犹记归家之时正是四月中,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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